湖北省贸促会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3-09
湖北省贸促会2015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是由湖北省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省民间对外经贸组织,是代言工商的公共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它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外国和各地区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湖北省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企业家代表团出国(境)访问和考察,组织、参加有关经济贸易合作的地区性和国际性会议。
(二)代表省政府赴国(境)外举办经贸展览会、投资说明会和经贸洽谈会;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展(博)览会;负责湖北省赴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的协调管理。
(三)策划、组织、承办国内外在湖北举办的专业性或综合性经贸展览会、技术交流会、经贸洽谈会及国际会议。
(四)代办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出具湖北省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为我省企业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出口产品标准认证,涉外经贸文件证书;签发暂准免税货物的ATA通关单证册并对其提供担保业务和单独海损理算业务。
(五)代理湖北省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湖北省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承办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技术贸易等业务,以及法律咨询和顾问工作。
(六)开展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送和发布工作,向国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以及国内外公司、企业的咨询调查服务;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七)指导湖北省各市(州)贸促支会和各市、县国际商会的工作;发展企业会员,为会员企业提供各类培训服务;为会员开展国际贸易、技术交流、“走出去”投资和各种形式的经济贸易合作提供服务。
(八)代言工商,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新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建议;促进公平投资和贸易,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与外国及港澳地区商会、协会、经贸团体、工商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促进双边经济贸易及技术合作关系。
(十)办理政府授权或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部、会务信息部、对外联络部、国际展览部、法律事务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部门预算由机关本级组成,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四、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138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81.52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138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3万元,医疗卫生22.5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万元,项目支出627万元。
(1)行政运行(群众团体)(项):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89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项):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27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3万元。
(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52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的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我会“三公”经费预算数186.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1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湖北省贸促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群众团体)(项):指湖北省贸促会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项):指湖北省贸促会未单独设置项及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湖北省贸促会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湖北省贸促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指湖北省贸促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湖北省贸促会公费医疗经费。
(六)基本支出:指湖北省贸促会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湖北省贸促会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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