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文

动态新闻
首页 / 动态新闻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湖北日报:鄂企如何在“家门口”打涉外官司
发布时间:2015-03-06

鄂企如何在“家门口”打涉外官司
(湖北日报2014.3.5 星期四 08版经济纵横)

    湖北日报讯 (记者甘勇、雷闯、通讯员李雯雯)作为世界三大仲裁机构之一,中国贸仲委在湖北设立中部唯一的分会,对中部六省外经外贸企业意味着什么?
    昨日,现场参会的鄂企坦言,以前遇到涉外经济纠纷,要么到海外打官司,要么赴北京、上海等地找“裁判”,费用昂贵且极不便利。今后类似纠纷可直接在“家门口”打涉外官司,大大节省纠纷调处成本。
    省贸促会会长周彩娟介绍,随着“一带一路”等战略的实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涉外商事纠纷迅速增加。去年,中国贸仲委仲裁案件1610件,其中鄂企涉案约80起,同比增长28%。涉案金额最大的是湖北某投资公司与香港一家企业合作修建高速公路,产生7亿元经济纠纷,双方目前正在中国贸仲委北京总部仲裁。
    华人创新集团董事局主席邝远平表示,鄂企在海外的商事纠纷主要是劳务合同纠纷和经济合同纠纷,其中80%是民营企业,大多数对海外风险意识不足,导致损失惨重。如,部分企业近几年在中东地区投资,后因战争、地震等原因撤回投资,但因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没有仲裁约定,最终鄂企合法权益受损。
    省贸促会介绍,2012年,湖北一家生产桌椅的企业与美国一公司签订了货值200多万美元的出口合同,合同由美方起草,其中规定,出现经济纠纷后由美国某州的社区法院裁定。中方企业重视价格条款,却忽视了仲裁条款。交货后,美方以产品不合格等理由扣除了50万美元货款,中方企业只得远赴美国和对方打官司,至今已耗费30万美元咨询费和律师费,仍然胜负未明。“很多企业对仲裁认识不够,吃了不少哑巴亏。”武钢集团总法律顾问刘新权表示,中国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后,应帮助更多本地企业认识仲裁作用,了解仲裁知识,树立仲裁意识。“本地企业在与外商签订合同时,应尽量将中国贸仲委湖北分会约定为纠纷仲裁机构,让自身合法权益多一道‘护身符’。”
    湖北日报链接:
   
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50305/hbrb2574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