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昨日开业
发布时间:2015-12-2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昨日开业
湖北贸促新跨越 中部开放再提速
(湖北日报2015.12.23 星期三 07版专题)

湖北日报讯 图为:省政府副省长甘荣坤和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尹宗华为贸仲委湖北分会开业揭牌
昨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湖北分会)正式开业,这对于优化湖北法制化营商环境,确立湖北区域地位,推动湖北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湖北中部战略支点的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于1954年国家批准成立,是中国国内设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商事仲裁机构,是世界三大仲裁机构之一,具有完全的国际性,绝对的权威性,也是我国受理涉外案件数量最多、争议金额最高的仲裁机构。贸仲委湖北分会是继深圳、上海、天津、重庆和香港之后,在全国开业的第6家分会,也是中部地区的唯一分会。
贸仲委副主任、秘书长于健龙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国内经济在快速发展中出现波动,商业纠纷突发多发,疑难、复杂、新类型纠纷增长趋势明显,仲裁作为国际商事纠纷的首选解决方式,其作用和战略意义进一步彰显。
作为华中地区唯一分会,贸仲委为何棋落湖北。于健龙解释,湖北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近年来,湖北经济社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法国、日本、韩国等外国投资增长很快。经贸投资的繁荣与发展,需要优良的营商环境,高水平、高质量的涉外商事仲裁机制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希望湖北分会通过贸仲委这个平台,整合国内外专家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于健龙表示,贸仲委湖北分会一定能为湖北和中部地区的企业提供国际一流的仲裁服务,为湖北和中部开放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省贸促会:让金字招牌闪耀中部
作为内陆省份,贸仲委华中地区唯一分会落户湖北,这一成绩来之不易。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以下简称省贸促会)会长周彩娟表示,一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湖北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二是近几年湖北外经贸发展势头迅猛,取得了显著成绩,三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四是省贸促会积极争取贸仲委落户湖北,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总会的高度认可。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伴随而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纠纷日益增多,这是湖北及中部地区面临的共性问题。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5年,贸仲委审理涉及我省的案件共计114件,标的额共计33亿余元,个案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十余件。仲裁当事人涉及东风汽车、武钢等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知名民营企业,在地域上涵盖武汉、宜昌、襄阳、黄石等城市。
为加速推动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去年以来,省贸促会成立了“湖北省国际商会法律服务中心”,聘请了18位资深法律专家,为我省外经贸、外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调解纠纷、代理诉讼、仲裁等涉外法律服务;在全省举办了“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对全省4000多名外经贸工作人员、律师等进行培训,并主动上门,为五环集团、咸宁汇美达、京山轻机等企业提供了服务,帮助解决企业纠纷。
同时,省贸促会创建了我国贸促机构和国际商会系统首个“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超市”,涵盖涉外企业每一个工作领域,18位专家在网上全天候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周彩娟表示,贸仲委湖北分会开业后,湖北及中部地区贸促会将加强国际商事法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各项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配合和推进贸仲委湖北分会的各项工作,推进湖北及中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
贸仲分会落户武汉 湖北律师国际业务获发展良机
湖北省律协副会长 蔡学恩
2015年12月22日,注定是中国涉外仲裁事业发展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天:贸仲委湖北分会在武汉正式开业。经过60年的发展,贸仲委与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院等著名的商事仲裁机构一样,成为了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为了更好的吸纳国际、国内商事仲裁的最新成果,贸仲委仲裁规则经过了多次修改。2014年11月18日,贸仲委发布修订后的《仲裁规则》,该规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仲裁规则》共7章84条,紧跟国际商事仲裁实践,是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商事仲裁服务而不断探索的成果。其新增的香港仲裁的特别规定、紧急仲裁员程序、多方当事人仲裁的相关规定,集中体现了贸仲委仲裁服务与国际仲裁趋势接轨,服务当事人,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贸仲委以其独立、公正和高效,在国内外仲裁界享有盛誉。
湖北分会是贸仲委在全国开业的第6家分会,也是华中地区的唯一分会。它的设立,既是是湖北仲裁界的一件大事,也是湖北省律师界的一件大事。我省目前共有1万余名律师。但从律师业务而言,相当一部分律师习惯于应付传统的诉讼类业务,有的律师可能从来没有接触过商事仲裁业务,更遑论国际商事仲裁了。
作为一个从业近30年的老律师,我曾多次以律师身份在贸仲委开庭。贸仲委仲裁员顶尖的专业水平、透明的仲裁程序和公正的仲裁结果等,让我深深地折服。作为湖北省律协的副会长,我思考的问题是:在我国如火如荼地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当下,湖北律师业务如何拓展?律师业务如何创新?如何用仲裁手段服务于湖北经济?我还在思考,在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我省经济更加对外开放的情况下,湖北如何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涉外高端法律人才?
随着贸仲委湖北分会落户武汉,我看到了我省律师发展国际业务的新契机、新起点。湖北律师要抓住零距离接触国际商事仲裁的机遇,积极拓展仲裁业务,充分利用贸仲委汇聚国际国内顶尖法律专家的资源,不断提升应对国际业务的能力,让湖北律师界与仲裁界共同努力,把武汉打造成华中地区乃至全国的商事仲裁中心。
业界盛赞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
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后,将更好服务鄂港两地的企业,它标志着湖北营商环境上升到新的高度,湖北企业走出去有了更好的平台。期待贸仲委湖北分会和香港仲裁中心加强交流合作,助推湖北及中部地区开放经济的发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驻武汉经贸办事处主任 谢绮雯
近几年,鄂台两地经贸发展迅猛,经济纠纷也随之增加,主要表现在产品认证、支付方式等方面。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后,非常有利于两地企业纠纷的解决,这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湖北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台湾企业来鄂投资,有着积极的意义和巨大的推动作用。
——台湾贸易中心华中代表 王隆昇
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后,将有利于解决鄂韩企业的经济纠纷,例如商标特许权等,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湖北投资环境,吸引更多韩国企业来鄂投资。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武汉代表处馆长 李种润
港资是湖北最大的外资来源,过去的经济纠纷,大多在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解决,湖北分会成立后,两地企业和两家分会将更好交流沟通,借助“一带一路”东风,吸引更多外资企业落户湖北,助推鄂企更好走出去。
——香港贸发局华中代表 张汶锋
近几年,公司在海外发展了大量业务,也与客户产生了不少纠纷。应客户要求,大多选择国际仲裁机构、贸仲委华南分会和香港仲裁中心处理纠纷。公司一直盼望贸仲委能在湖北设立机构,今天,终于梦想成真。以后,能在家门口处理国际经济纠纷了。期待贸仲委湖北分会开好局,迈好步,为本地企业尤其是在鄂央企发展海外业务保驾护航,加速提升湖北乃至华中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
——中铁大桥局副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部长 马建国
从1998年开始,公司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全球近10个国家拓展海外业务、同时,也遇到了很多海外经济纠纷,在贸仲委、湖北贸促会的帮助下,积累了一些经验。如今,公司将风险防范排在走出去的首位。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后,公司可以在家门口与贸仲委法律专家面对面沟通,更加有利于海外业务的开展。相信贸仲委湖北分会能给本土外经贸企业带来很大帮助,加快湖北乃至华中地区企业走出去的步伐。
——湖北京山轻机国贸部经理 张彩霞
多年的贸易经验证明,在外打国际官司,耗时长、费用贵,很多企业拖不起。贸仲委湖北分会成立后,能在家门口帮助企业处理国际纠纷,对降低企业成本、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具有重大意义。这不仅是湖北的大好事,也是华中地区的大好事。期待贸仲委湖北分会不辜负社会期待,把业务越做越好。
——英国巴克顿斯格集团武汉代表处首席代表 马建桥
贸仲委是全球认可的仲裁机构之一,湖北分会的成立,对湖北乃至中部地区具有深远的意义。今后,它不仅能帮助包括东风在内的企业,熟悉国际法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还能帮助企业降低打官司成本,为湖北打造开放高地、建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做出贡献。祝愿贸仲委湖北分会在国际仲裁舞台上大展宏图。
——东风汽车国际事业部法务主管 陶沙
贸仲委湖北分会的成立,对广大中部地区是一个好消息,将改善投资环境,极大地方便广大中部地区的企业解决经贸纠纷,为中部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河南、山西、安徽、湖南、江西、重庆等周边省市贸促会贺词
贸仲委的业务职能及优势
贸仲委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等争议,受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
(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三)国内争议案件。
仲裁的优势
● 当事人意思自治:在仲裁中,当事人享有选定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自由。
● 一裁终局:商事合同当事人解决其争议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 仲裁具有保密性:仲裁案件不公开审理,从而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 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现有缔约的国家和地区146个,根据该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这些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长江海事调解中心简介
1959年,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国贸促会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在北京,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海事仲裁机构之一。长江海事调解中心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与长江海事局联合设立,旨在解决长江流域及长江上游支干流流域水上事故纠纷,为国家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战略实施保驾护航。长江海事调解中心总部设在重庆,在湖北、安徽设有办公室。长江海事调解中心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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