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北商会)是由湖北省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省民间对外经贸组织,是代言工商的公共服务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成立于1957年l2月23日。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企业国际化经营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湖北省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

办公室、人事教育部、会务信息部、对外联络部、国际展览部、法律事务部。

湖北省国际展览中心、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调解中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办事处、湖北省金茂国际航空代理有限公司。
全省各市(州)设有15家贸促支会,3家行业贸促支会,在各市(州)和部分市、县设有国际商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的名称。中国贸促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中国国际商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第二条 中国贸促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
   第三条 中国贸促会的宗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国际惯例,开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和经济贸易界的相互了解与友谊。
   第四条 中国贸促会系法人。可以同各国、各地区有关组织和机构、国际组织签订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第五条 中国贸促会总部设在北京。
   第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域内可以设立地方贸促机构,在国内有关行业可设立行业贸促机构。中国贸促会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七条 中国贸促会的职责是:
   (一)邀请和接待国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中国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与考察,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活动;组织、参加或与国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推动在国外组建中资企业商协会;在境外设立代表处和派遣驻外代表;
   (二)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为内地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三)根据国务院授权,审批和管理各地区、各单位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负责我国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在国外主办中国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在境内主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和博览会;审批中国贸促会系统在境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